(一) 配戴一般隱形眼鏡須經眼科醫師驗光配鏡取得處方箋,或經驗光人員驗光配鏡取得配鏡單,並定期接受眼科醫師追蹤檢查。 (二) 本器材不得逾中文說明書建議之最長配戴時數、不得重覆配戴,於就寢前務必取下,以免感染或潰瘍。 (三) 如有不適,應立即就醫。 衛部醫器輸字第037207號 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6538號
【SEED實瞳隱形眼鏡活動】 115.04.01-06.30日止 瞳之耀30片裝2盒送一張7-11 $50元商品卡(10片裝6盒送一張)